注意!教育部辦公廳印發《禁止妨礙義務教育實施的若干規定》堅決糾正妨礙義務教育實施行為
近日,教育部辦公廳印發《禁止妨礙義務教育實施的若干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,以切實保障國家義務教育制度實施,糾正嚴重影響適齡兒童、少年成長發展的違法違規行為。
《規定》明確了校外培訓機構、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維護義務教育實施的職責,指出了將堅決予以糾正,依法依規嚴厲進行查處問責的行為。
《規定》正文如下: